网络侵权盗版通报:三起网络侵权案被曝光

网络侵权盗版通报
网络侵权盗版通报

  近日,国家版权局就“剑网2014”专项行动第二批10起网络侵权盗版案件查办情况进行了通报,其中三起网络制售盗版图书音像制品案曝光。

  结盟销售盗版教材三被告获刑又被罚款

  2013年,安徽省池州市公安部门与池州市版权行政执法部门根据上海市公安局移交的线索,联合对胡某某等通过淘宝网店制售盗版图书案进行调查。经查,2011年10月份开始,被告人胡某某、吴某某、徐某某伙同他人为获取非法利益达成协议,形成一个统一供货、统一进价、统一销售价格、统一分红的销售盗版CFA教材的协议联盟。该联盟实行分工负责制,由一部分人印制非法复制的CFA教材,其他人通过淘宝网店销售盗版教材,同时规定每销售一套须上交50元作为协议联盟的共同利润,并由专人统一保管记账,每月统计后平均分配给每个协议成员,共同牟利。至案发前,各被告人销售盗版CFA教材的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130万元。近日,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法院以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依法判处三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缓刑两年,并各处罚金5万元。

  开网上书店售盗版图书犯罪嫌疑人被查

  2014年6月10日,犯罪嫌疑人曾某某在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一房屋通过网络销售侵权图书时被长沙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综合执法局和公安机关在联合执法行动中当场查获,现场的48种图书样本、1834张有销售记录的快递单和3台电脑主机、1台打印机、1台数控切纸机、1台胶印机、9台复印机等印刷设备被一并查获。经长沙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对《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第三版等48种样书进行鉴定,均为盗版非法出版物。专案组到杭州淘宝网总部调取了曾某某案涉及的相关证据,确定涉及交易额为90多万,确定此案涉及到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证照有17本。

  两部门对曾某某等涉嫌通过淘宝网店制售盗版图书案进一步调查发现,2014年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曾某某租赁长沙市岳麓区一房屋作为居住和印刷场所,从网络及二手市场购置复印机9台、电脑3台、切纸机1台等印刷设备,并利用他人身份信息在淘宝网注册、开设“京都执考书城”、“快捷执考书城”“相爱2013”等十余家网店,再由“网友”向其提供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书籍非法电子版,大量非法复制图书,非法盈利两名犯罪嫌疑人约定平分。至案发时,查出制作、销售中国电力出版社等十多家出版社的近千种盗版图书,仅近三个月内已发货近3000宗。目前,犯罪嫌疑人曾某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下载书法视频制售盗版光盘犯罪嫌疑人被刑拘

  2013年9月24日,山东省淄博市文化市场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称,高新技术开发区刘某某利用淘宝网店批发销售涉嫌侵权盗版书法、教育等相关视频资料。由于案情复杂,涉及其他省市,市文化市场执法局立即与市公安局启动联合执法机制并成立专案组。经查,2012年至今,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宋某、伙同杨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从互联网下载书法、教育等相关视频资料,雇佣孙某某刻制侵权盗版光盘近万套41200张,在淘宝网开设仁宇书法、仁宇五宝、水滴科技三家网店对外销售、网下结算,非法经营额约400余万元。2014年8月5日,市公安局、文化执法局专案组,在淄博市高新区四宝山路其经营地址,一举抓获涉案人员11名,现场缴获涉嫌侵权盗版光盘3400余张。目前,此案已刑事拘留2人,取保候审2人。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编辑:放学别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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