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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打涉嫌商业欺诈 遏制乱象需行业自律

  在网络直播空间,游戏代打、数据造假等问题备受诟病。在看似热闹的背后,粉丝量可能是刷出来的,围观的人数也可能是掺了水的。网络直播平台刷单、数据掺水满满都是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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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粉丝而言,造假行为涉嫌构成商业欺诈;对于同行业竞争者来说,造假则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规范网络直播空间,更重要的是建立行业自律和企业自律机制。

  作为互联网经济发展的产物,网络直播可谓越来越火,从秀场到电竞直播再到全民直播,如此发展只用了两年时间。

  网络直播行业的兴起,往前可以追溯到“9158”和“六间房”这样的秀场,不过当时并没有如此高的关注度。直到2014年,斗鱼、虎牙等直播平台的出现,网络直播行业开始走进大家的视野。

  根据文化部今年4月公布的数据,我国的网络直播企业约有200家,这一数量目前还在保持着增长,几乎每周都有1至2家企业进入这个行业。

  网络直播行业在飞速发展的同时,越来越多的问题也开始凸显。

  代打游戏引欺诈争议

  为净化网络直播空间,整治网络直播间的不雅行为,6月1日,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及北京网络文化协会共同公布第一批违反《北京网络直播行业自律公约》的主播名单,共涉及北京市9家网络直播平台的40名主播,北京市各网络直播平台将永久封禁名单中的主播,不提供注册通道及直播空间。

  此举是为了治理之前屡受诟病的网络直播涉黄涉暴行为。然而,《法制日报》记者发现,在涉黄涉暴之后,一些网络直播平台又曝出“游戏代打”涉嫌欺诈争议。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不久前,年薪千万元的知名游戏女主播刘佳怡被曝在直播时并未亲自打游戏,而是请专人代打,自己同步解说游戏画面。此说法一度成为网络热门话题。经过20多天的发酵,近日,刘佳怡在微博首次承认,确实“存在部分代打行为”。她同时称,将捐出所有在直播中得到的礼物。

  据了解,刘佳怡最早在一家著名直播平台出道,凭借出众的游戏技术和风趣幽默的解说俘获大量粉丝,2015年跳槽到斗鱼直播平台。

  在网络女主播队伍中,刘佳怡是较为特殊的一位。与大多数女主播凭借高颜值、唱歌跳舞等方式获得关注和礼物不同,她以游戏技术和解说能力在网络直播圈立身。

  在网络直播中,刘佳怡常常能做出精彩游戏操作,甚至击败对方阵营里世界级的玩家,引得直播间里众多观众赞叹。每当刘佳怡在游戏中做出精彩操作时,直播间的弹幕刷出满屏幕的“666”(网络用语,意为“很厉害”——记者注),场面颇为壮观。不少观众还会赠送需用人民币兑换的各类虚拟礼品。

  不仅如此,刘佳怡还和观众保持着良好的互动,以风趣幽默的解说闻名。刘佳怡在斗鱼TV直播间拥有粉丝240多万,高峰期直播在线观看人数甚至过百万。

  与高人气相伴的是高收入。在一期电视节目中,刘佳怡曾自曝,她的年收入在1000万元左右。

  因此,刘佳怡“代打游戏”事件一经曝出,立刻引来网友关注,支持者和拍砖者都有,更有人质疑其行为涉嫌诈骗。

  对于网络直播中“代打游戏”的行为,中国传媒大学政治与法律学院法律系副主任郑宁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刘佳怡的行为是否涉嫌诈骗,首先要看是否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这一点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其次,只有在涉及数额较大时,才可以被认为涉嫌诈骗;第三要看因果关系,这主要看网络主播采用的手段和最后获得的公私财物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

  郑宁说,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获取不法所得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此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直播数据造假成常态

  在网络直播江湖中,此次被曝光的“游戏代打”事件并非孤例。有网络游戏主播曾爆料,“国内直播代打满街跑”。

  有网友告诉记者,国内游戏直播找代打非常常见。

  按照这名网友的指引,记者打开淘宝随意搜索“英雄联盟代打”,发现有许多职业代打人随意挑选,但是代打的段位不一样价格也不同,一般一场比赛的价格从几元到几百元不等。

  除了游戏代打,网络直播平台的信息、数据造假问题也由来已久。

  如今,随手打开一个直播APP,女主播在唱歌聊天,男主播都在讲段子,吃个饭、玩个游戏、抽根烟、喝杯咖啡都能引来一票人围观。然而,在这看似热闹的背后,粉丝量可能是刷出来的,围观的人数也可能是掺了水的,不间断的礼物可能是贱价购买送的。网络直播平台刷单、数据掺水满满都是套路。

  在淘宝上,记者发现网络直播平台刷单也是一门十分火爆的生意。搜索较火的几款网络直播APP,买粉丝、买人气、买评论、买热门、买礼物的人数都在几百到几万人不等。而直播平台对刷单行为却讳莫如深,这背后潜藏的是多方的利益纠葛。

  不仅如此,有的网络主播为博出位,可谓用尽手段。一些网络主播在开播前就先包装自己。此前有媒体报道称,一些网络主播涉嫌学历、姓名、资料等个人信息造假。

  对此,陕西师范大学网络资讯系教师、复旦大学资讯学博士郭栋说:“这些造假行为有诈骗嫌疑,但是,当诈骗行为穿上创新这双红舞鞋后,反而在某种程度上具备了合法性。在传统意义上,这种行为是不道德或者违法的,但在互联网经济下,一旦披上创新的外衣,就会产生某种合法性,其中的度在哪里,值得反思。”

  郭栋说,从法律层面上看,网络主播有动机、实施了行为,但是如何界定由此导致的损失及后果,缺乏可行的量化标准。“我觉得此类情况在法律层面是无助的,法无明文规定不禁止”。

  “对于粉丝而言,这种造假行为涉嫌构成商业欺诈;对于同行业竞争者来说,造假则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因为这种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原则。”郑宁直言。

  规范还需行业自律

  在屡屡被曝出的各种问题中,网络直播平台扮演怎样的角色?

  对此,郑宁说:“作为直播平台,除了应对涉黄涉暴力的内容进行管控外,还有责任有义务确保直播间的主播们诚实守信不涉嫌欺诈,网络直播平台应进行有效地提示并采取一些风险防范措施。在接到举报投诉后,网络直播平台要及时采取措施,比如封号、暂停或是加入黑名单等,平台有监管职责。”

  据记者了解,网络主播的人气可以带动平台的访问数,有些网络主播甚至是网络直播平台花高价从其他平台挖过来的。在这种利益背景下,网络直播平台真的能履行好监管职责吗?网络直播行业到底该如何规范?

  对此,郭栋认为,不应过于苛责网络直播平台,现在一些网络直播平台的自律意识正在增强,出台了一些类似行业规定的文件。

  郭栋说,直播行业的问题正逐渐浮出水面,在此之前,微博和微信也经历过这样一个阶段。从当前的治理实践来看,也大致呈现出重行政管制轻法律治理的脉络。一批网络直播平台已经被处分,可以预见的是,网络直播空间得到净化只是时间问题。

  对于郭栋提出的“轻法律治理”问题,郑宁认为:“关于网络直播行业的监管,确实存在法律上的真空地带。虽然现有一些关于互联网的法律法规可以调节网络直播行业,但仍有人打擦边球,这一行业仍存在灰色地带。政府部门一方面要完善相关立法,另一方面要加大执法力度。”

  郑宁说,规范此类现象,更重要的还是要建立行业自律和企业自律机制。比如,把禁止刷粉丝量、代打等行为列入自律公约中,由企业共同遵守。此外,还需要社会监督机制,要建立健全相关投诉举报机制。有些问题,企业本身解决不了,这时可以由政府部门出面解决,通过几方面的共同努力,从而形成合力才能把这个行业经营好。

  对此,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陈一天也持类似观点。陈一天说:“现行刑法、民法、合同法以及网络安全与文化传播的相关法律法规,足以满足此类行为的法律需求。就目前而言,不需要针对一种行为制定法律法规,只需平台提供者制定清晰的规则处理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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