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服游戏团伙“玩”大了 涉案金额超过5000万
发表时间:2011-12-21 作者:未知 来源:互联网
昨天,公安部今年挂牌督办的利用网络经营私服游戏案在武进法院一审宣判。主犯程某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万元。其余21名成员分别获得缓刑至3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期。随着该案的判决,一个生产制作销售网络游戏私服的庞大产业链渐渐浮出水面。程某团伙涉案金额高达5千余万元。 网吧老板想分私服一杯羹 程某,今年30岁,四川乐山人。中专文化的程某,学校毕业后在茶楼、书店、网吧打过工。2008年开始,程某在乐山老家开了一家名为“龙之冰封”网吧,一直到案发。程某说,他在开网吧的时候接触到了“传奇世界”的私服游戏。程某一边玩私服,一边研究这个游戏的脚本,并开设了“冰封工作室”网站。 程某了解到,网上有人垄断了传奇世界的引擎程序市场,每个引擎以300元的价格在网上出售,利润可观。程某就想到自己来做传奇世界私服的引擎,分得一杯羹。通过网络,程某花2万块购买了传奇世界私服的源代码。后来程某找到了搞软件开发黄某,只花了两个月时间,黄某就做出了传奇世界私服的登陆器和引擎。 分工明确形成整条利益链 有了登陆器和引擎,程某等于掌握了一个产品生产发展的“核心技术”。很快,程某专门招聘人员,开始在网上销售。程某的下家主要是一些做私服的人,他们购买登陆器和引擎后,架设自己的私服,吸引玩家。 业务越做越大,程某的赚钱渠道也相应增加。做私服的人在私服做好后,需要发布广告才能吸引玩家。程某就利用自己掌握核心技术的优势,垄断了广告发布,专门组建了广告发布平台。别人只有通过程某的网站才能发布传奇世界的私服广告。另外,程某还相应垄断了支付平台,这个平台类似于支付宝,即玩家以及做私服者支付款项的平台。 就这样,以程某为塔尖,一直往下延伸,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产业链。有做私服的,有做广告平台的,有做支付平台的,有做代理商的。2008年至2011年4月,程某伙同多名被告人通过逐级分工,分成“冰封工作室”“广告发布平台”“认证支付平台”“一级代理商”“私服经营者”五大部分。 涉案5000余万获利惊人 在这个产业链中,程某等人获利惊人。程某非法经营额总计588万元,程某支付给黄某71.1万余元,其个人非法获利480余万元。另外,潘某负责广告平台非法获利220余万,开设支付平台非法获利240万元。石某开设私服,收取玩家汇款106万余元,非法获利29.6万余元。 丁某、刘某、李某,开设支付平台网站,为私设传奇世界游戏服务器经营者提供货币转换通道,从中收取1%-4%的提成,总计收取游戏玩家汇款2676万余元,所得提成为80余万元。据介绍,两年多时间里,程某等人形成的团伙,涉案金额高达5000余万元。 昨天,法院就该案作出判决:程某作为核心人物所组成的犯罪网络成员,在互联网上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以非法经营罪判处程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万元。其余21名犯罪成员分别被判处缓刑至3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期。 [编辑:明白夏季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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