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花3万买游戏账号 玩仨月就不能登录
发表时间:2012-01-05 作者:互联网 来源:互联网
花3万元买了游戏账号,又花数万元买装备,天津玩家小李为了玩网游不惜花费重金。然而,令他意想不到的是,买到手的游戏账号不能正常登录。小李为此将卖主告上法庭,希望法院确认买下的游戏账号归自己所有。前不久,河东区法院一审宣判小李胜诉。 案件回放 游戏账号买回三个月 不能登录怀疑被盗回 小李是天津一家公司的职员,涉案游戏账号是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经营的“大话西游2”。诉讼中,小李把这家公司列为第三人。2009年12月,山西玩家小利(化名)在“大话西游2”游戏窗口发布这款游戏的账号转让消息。后来,小李与小利取得了联系。2009年12月17日,小李委托他人在山西省运城市槐东南路某快捷酒店进行交易,小利将游戏账号注册人小峰(化名)和他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给小李的委托人,并在登录游戏注册信息中清空了与自己有关的信息。小李在天津接到网页后修改成自己的信息,然后告知委托人付款。接手账号后,小李又先后购买了数万元的游戏装备。2010年3月18日,小李发现这个账号不能正常登录,怀疑账号已经被盗回,于是到公安机关报案,但未获受理。 法院审理 一审判决原告胜诉 涉案账号判归原告 小李求助到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该所的郑晓云律师代理此案。郑晓云通过查寻资料发现,类似案件一般都被立为刑事案件,而且外省还有类似情况追求刑事责任的案例,没有发现通过民事诉讼解决的案例。郑晓云认为,如果本案成功代理且胜诉,将对今后办理同类案件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本案立案后,为防止游戏账号再一次被交易,律师向第三人网易公司发送律师函,申请冻结涉案账号。之后,律师又与当事人亲自到网易公司本部就续冻账号事宜做了进一步交涉,并取得圆满效果。 河东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受让游戏账号,并支付双方约定的价款,被告小利在交易中提供原始登记玩家小峰及本人身份证,并出具协议及收条,且小峰表示该账号已出卖,可以认定小利有权处分,双方买卖关系成立。庭审中,第三人网易公司未到庭,但提交书面意见称,原告非注册登记账号权利人,无权主张权利,而且该公司于2010年5月才开通账号交易,涉案账号不可交易。法院认为,此说法与其现在可进行网上交易的行为相矛盾,不予采信。最终,河东区法院一审判决,确认“大话西游2”涉案账号归原告小李所有。 律师提醒 网络虚拟财产引争议 固定证据成重要一环 随着时代的发展,网络世界不断被人们开发和利用。在此过程中,诞生了网络虚拟财产,其本身具有现实的财产属性,拥有巨大的发展潜力。而一旦发生争议,固定证据也成为重要的一环。郑晓云律师提醒游戏玩家,购买游戏账号最好固定如下证据:购买账号的收据、受委托人的证人证言、代练人员的证人证言以及其他游戏同行的证人证言等,总之,凡是可以证实自己合法持有账户的证据都要及时予以固定,还要善意取得才有效。 [编辑:lamzh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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