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为抢房间 “劲舞团”玩家被判刑11月
发表时间:2011-07-22 作者:互联网 来源:互联网
据《资讯晨报》报道,“为什么一进房间就掉线?”在一些网络游戏论坛上,常有“劲舞团”玩家发帖求助此类问题。但玩家可能并不知道,他们的计算机已在其他玩家的远程操控中,而操控他们计算机的目的只是为了堵塞网络通讯,致使游戏公司服务器网络中断,从而使得发动攻击者能顺利抢占在玩家心目中引以为豪的“第100号房间”。但这种对他人计算机实施控制的行为触犯了法律。昨天,徐汇法院对一名沉迷于网游黑客的玩家作出一审宣判,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被告人向某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犯罪工具予以没收。这是法院首例宣判的这一罪名案件。 “劲舞团”是上海久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独家代理运营的一款舞蹈类休闲音乐网络游戏。游戏中,玩家必须进入网页上的某一个房间,然后才能进行PK,而玩家都以进入该游戏主页面左上角的“第100号房间”为荣。 自2008年年初就开始玩“劲舞团”的向某,到案后交代:“在玩游戏时我看到有玩家在讨论用黑客软件攻击服务器,让整个区的玩家全部掉线,然后实施攻击的人就可以第一个进入‘第100号房间’。这种‘炸房间’的玩家让我很羡慕,于是我也产生了学习这种技术的念头。” 经查,去年1月至8月,向某通过运行黑客软件非法侵入并远程操控55台他人计算机作为“傀儡机”,多次对久游公司的《劲舞团》网络游戏服务器发动DDOS攻击,造成服务器网络带宽被大量占用,网络通讯被堵塞,导致网络中断、玩家掉线,造成久游公司严重经济受损,品牌价值降低,玩家满意度严重下降。同时,向某还注册域名为“潇氏网络”的黑客网站,并在网页上发布“出售傀儡机、DDOS攻击、黑客培训”等信息,公开收费攻击《劲舞团》游戏服务器。 2010年9月,向某因本案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向某违反国家规定,对55台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应予处罚。鉴于被告人向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法院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编辑:愤怒的L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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