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2009年中国网吧市场年度报告》
发表时间:2010-06-08 作者: 编辑:日月 来源:未知
6月8日,文化部发布了《2009年中国网吧市场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报告称,网吧用户增速明显放缓。同时,文化部也表示将加强对网吧市场的管理。
6月8日,文化部发布了《2009年中国网吧市场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报告称,网吧用户增速明显放缓。同时,文化部也表示将加强对网吧市场的管理。以下是报告摘要: 一、网吧市场平稳发展 网吧市场伴随着中国互联网的发展走过了10多年的历程。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2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显示,2009年网吧依然是中国网民上网的第二大场所。通过互联网和电脑终端,网吧提供各种信息获取及休闲娱乐服务,形式灵活方便、费用低廉,吸引了大量网民特别是社会低收入群体,成为新兴的文化消费场所。 网吧收取的机时费是网吧收入的主要来源。自1996年以来,全国网吧机时费单位水平呈下降趋势。平均价格从最初的20元/小时逐渐下降到目前的2元/小时左右,网吧经营已进入微利时代。据测算,2009年,网吧行业总产值已达886亿元人民币 。 随着网民规模的扩大,网吧用户也在不断增长。截至2009年底,全国网吧用户规模达1.35亿,与2008年相比增加843万人,年增长率为6.7%,增速明显放缓。网吧用户增速放缓的主要原因:一是手机作为一种互联网接入终端被广泛应用,越来越多的网民选择用手机上网,仅2009年,手机网民的增长量就超过了1亿 。二是工作场所上网条件的改善,分流了部分网吧用户的上网需求。三是家庭电脑的日渐普及,在家上网的网民数量明显增多。上述因素客观上降低了网吧在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中的作用。目前,在网吧上网的人群主要集中在广东、山东、江苏、湖北、河南等省,浙江、北京、四川、河北、上海次之。 2003年至2009年,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在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下,按照文化部的部署,积极推进连锁网吧工作。各地在消化现有存量市场的网吧中,又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市场需求和管理现状,发展和推进直营与加盟两种形态的网吧连锁经营模式。至2009年,全国网吧总量达到13.8万家。 网吧市场中,以网吧拥有的电脑终端数量为划分标准,网吧分为大型网吧(300台以上)、中型网吧(100-299台)和小型网吧(100台以下)。2009年大型网吧占7%;中型网吧占46%;小型网吧占47%。其中,中小型网吧仍然占据市场主导地位。各地网吧数量差异明显。山东、湖南、湖北、江苏四省的网吧数量居全国前四位,均超过了8000家;河南、辽宁、广东、浙江等省网吧数量为6000~8000家。 2009年全国连锁网吧企业数量超过150家,其直营门店超过4500个。全国大部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均有连锁网吧企业分布。其中,网吧连锁企业数量最多的三个省份分别为湖南、河南、上海,连锁网吧企业数量分别为15家、14家和13家;其次为辽宁、浙江、湖北、山东四省,连锁网吧企业数量分别为8家、7家、7家和5家;而经济欠发达的西部地区,连锁网吧数量则较少。目前,全国与区域性连锁网吧发展缓慢。 二、网吧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经过10多年的发展,网吧不但形成了广阔的市场,更成为中国社会信息化进程的重要推动力量。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现工业化、信息化的过程中,城乡信息化还存在严重不均衡和巨大数字鸿沟的情况下,网吧以市场的方式,缩小了城乡信息化差距,填补了数字鸿沟,弥补了信息服务中公共投入的不足。网吧为社会公众提供了便捷的资讯浏览、查阅资料、游戏娱乐、沟通交流等互联网应用服务。网吧正成为新兴的网络文化消费终端,它在传播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等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其次,网吧行业在吸纳就业人员、缓解就业压力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目前,全国13.8万家网吧虽已吸纳了58万就业人员,但网吧人力需求仍然旺盛,其中以网吧普通服务人员的缺口最为突出。 再次,网吧已成为广大低收入者进行文化娱乐的最主要的场所。目前,我国网吧的平均消费水平为每小时2元左右,与其他娱乐场所相比,其低廉的价格吸引了年轻的打工族、在校大学生及农村地区的广大低收入群体。据文睿研究统计,2009年网吧用户中,收入在3000元以下的人群占90%,收入在2000元以下的人群占60%,无收入者占21%。网吧的出现不仅为社会低收入群体解决了上网问题,更成为群众普遍接受的较为廉价便捷的休闲娱乐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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