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游记代言纷争始末:商谈代言费未果
发表时间:2010-11-26 作者: 编辑:夏日朦胧心 来源:互联网
上周五,电视剧版孙悟空扮演者六小龄童起诉网络游戏公司蓝港在线一案在北京市西城法院第二次开庭。
上周五,电视剧版孙悟空扮演者六小龄童起诉网络游戏公司蓝港在线一案在北京市西城法院第二次开庭,六小龄童以后者侵犯其所扮演的孙悟空肖像权、名誉权等提起诉讼。 蓝港:“孙悟空”不能只姓“六” 六小龄童:300万元代言不会被笑话 上周五,电视剧版“孙悟空”扮演者六小龄童起诉网络游戏公司蓝港在线一案在北京市西城法院第二次开庭,六小龄童以后者侵犯其所扮演的“孙悟空”肖像权、名誉权等权益提起诉讼,并索赔100万元。 “代言”纷争始末 今年7月,一纸关于“孙悟空”肖像权的纠纷案件在北京市西城法院申请办理,申请该案的原告不是别人,正是央视电视剧版“孙悟空”的扮演者六小龄童,而被告则是在今年上半年颇为火爆的网络游戏《西游记》及其研发发行商蓝港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蓝港在线)。 六小龄童以肖像权、名誉权等权益将蓝港及网络游戏《西游记》告上法庭,并索赔100万。 据知情人士透露,在经过近2个月的诉讼准备之后,今年9月,六小龄童首次在媒体上公布这件事,并欲声讨网络游戏《西游记》的侵权行为。久未公开露面的六小龄童状告网络游戏《西游记》侵权案迅速成为社会关注点。而法院也将该案设定为经典案例,是今后该类案件判决标准的重要依据。 10月12日,一直没有出面表态的网游《西游记》研发商蓝港在线首次就侵权案召开媒体说明会。说明会上,《西游记》产品经理赵刚对外公布了“被侵权”的起因。事实上,双方对簿公堂事出“代言”。 据赵刚回忆,蓝港在线曾找到六小龄童为其网络游戏《西游记》做形象代言人,但因对方分别开出“300万”或“200万+20%游戏收入”的过高条件而最终作罢。不过,蓝港在线市场部人员最终选择了今年初热播的新《西游记》主要演员及导演为其做宣传合作。 对于代言一事,六小龄童并不否认,他在接受《北京电视台》采访时表示:“相信我的代言开价说出去大家是不会笑话的。” 据娱乐界某业内人士透露,目前一线明星一年的代言费用大概在200-300万元不等,而二、三线明星有的几万元便接受代言合同,甚至无偿代言,要的就是曝光。该人士坦言,明星代言并无行业价格标准,也很难界定。 六小龄童律师法庭上斥网游低俗 在11月19日的法庭上,双方律师互质证据,但是最终法庭并未宣判该案,双方也坚持不达成和解。六小龄童律师庭上说明了状告网游《西游记》的另一原因———网游低俗。 在接受《北京电视台》的采访时,六小龄童曾表示:“(网络游戏中)孙悟空要是和白骨精谈恋爱什么的就不好了……” 而在蓝港在线的媒体说明会上,蓝港官方坚持表态:《西游记》是一款忠于吴承恩原著改编的同名网游,并没有所谓的“孙悟空与白骨精”谈恋爱的情节。并对于六小龄童污蔑网游《西游记》发表声明,警告六小龄童停止对蓝港在线及旗下网游产品的攻击诽谤,并将在近日对章金莱进行起诉,索赔名誉损失200万元。 蓝港:孙悟空不能姓“六” 11月20日,蓝港在线CEO王峰在微博上就此事发言,坦言希望由蓝港的法律部门和律师来处理。并相信,无论对于蓝港还是六小龄童,在法律上都是公平公正的。 而另一则来自蓝港在线公关总监崔嵬的微博则明确表示:“孙悟空不能姓‘六’”,“他不能霸占孙悟空”等发言。 据知情人士介绍,六小龄童不止对蓝港在线一家因使用“孙悟空”肖像的厂商提起过诉讼,六小龄童注册了20多个“孙悟空”的商标,在上个世纪80年代出演过孙悟空后,就运用这注册的20多个商标到处起诉厂商所谓的侵权。 崔嵬在此前接受采访中表示,孙悟空是整个中华民族的文化遗产,不能属于某一个人。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文化有了很多表现形式,网络游戏是国家大力扶持并发展的文化产业,被人们称作“第九艺术”,《西游记》网游目前已经出口到东南亚、日韩、港澳台、欧洲、北美、印度等全球22个国家和地区,成为传播民族文化的优质桥梁。 他也对六小龄童隔空喊话称:“希望老艺术家能够检点自己的行为,与时俱进地接受新的文化形式,不要霸占这个经典的人物形象。” 网友:希望孙悟空有网络形象 在法庭上,为了证明网游版孙悟空与电视剧孙悟空的相像,六小龄童律师出示了刊登在“六小龄童博客”上面的网游“孙悟空”宣传画与六小龄童扮演孙悟空是否相像的投票,并得到了90%认为“像”的结果。 不过,在另一公众平台开心网上,也有着类似的投票,而投票的选项并非“像与不像”,而是“是否希望孙悟空能够有一个网络形象”。选择“是”的网友也占据了9成。 有网友表示,期望孙悟空能够有一个网络形象,电视剧上的孙悟空形象虽然经典,但是随着大众审美的进步,孙悟空这个本来就虚构的人物应该有新的造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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