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瘾治疗不能简单粗暴 家庭治疗效果显著
发表时间:2011-01-27 作者: 编辑:夏日朦胧心 来源:互联网
在美国,“家庭治疗”是针对家庭问题非常有效且普遍采用的一种治疗方式。“家庭治疗”在心理学界代表第四势力,其咨询效果远远好于其他方法,其治疗时间也短于其他治疗。
近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京发布了《第2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4.57亿,较2009年底增加7330万人。 报告显示,2010年学生占整体网民的30.6%。我国网民中初中学历人群增加明显,占比从26.8%提升到32.8%,增加6个百分点。高中学历的网民占比首次下降,从40.2%下降到35.7%,降低了 4.5个百分点。大专和本科及以上学历网民均保持相对下浮的态势。 两例成功的网瘾治疗案例 案例一:2010年暑期,在内蒙古包头市, 北师大国家重点实验室网络使用行为研究与干预中心对17个家庭进行了干预。这17个家庭都面临一个共同的问题:孩子在不同程度上沉迷网络。经过6次“家庭关系促进团体训练”,干预之后的17名青少年中仅有1人被评估为由网络成瘾倾向; 案例二:自2010年11月20日开始,在北京温泉二中,4名有网络成瘾倾向的孩子和家长参与北师大国家重点实验室网络使用行为研究与干预中心举办的“家庭治疗”课程。6周之后,每个家庭和孩子都或多或少发生了改变。 “家庭治疗”网瘾成果显著 以上两个案例均由同一个机构主导,即北师大国家重点实验室网络使用行为研究与干预中心。近两年,媒体频频曝光非法网瘾治疗中心,打着治疗网瘾的牌子,对青少年造成了严重的身心伤害。为了探寻开展“家庭治疗”相关课程治疗青少年沉迷网络的北师大国家重点实验室网络使用行为研究与干预中心有什么不同,人民网记者走进位于北师大英东楼的网络使用行为研究与干预中心,独家采访了该中心主任方晓义教授。 方晓义教授告诉人民网记者,北师大国家重点实验室网络使用行为研究与干预中心主要采用“家庭治疗”的方式治疗青少年的网瘾,成功将咨询室的效果带回现实。 什么是“家庭治疗”?90年代,方晓义在美国韦恩州立大学、马里兰大学医学院做访问学者时,他发现,在美国,“家庭治疗”是针对家庭问题非常有效且普遍采用的一种治疗方式。“家庭治疗”在心理学界代表第四势力,其咨询效果远远好于其他方法,其治疗时间也短于其他治疗。对当时的中国来说,这是一种全新的心理治疗方式。于是,回国后,方晓义率先在高校开设了有关家庭治疗的课程,并成立了发展心理研究所家庭研究与治疗室。简单的说,“家庭治疗”认为问题不是出在个人身上,而是个体所生存的环境和互动关系出了问题。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方晓义发现在大量的家庭研究与治疗室的咨询案例中,不仅有早些年困扰家长很久的青少年吸烟等问题,还出现了新问题:孩子网络成瘾。家庭研究与治疗室运用“家庭治疗”,帮助家长和孩子解决了新问题,不少孩子也因此踏上了人生崭新的旅程。方晓义高兴地说,早在2000年,就有两个孩子经过“家庭治疗”,返回正常的学习和生活,后来分别到海外的大学读书。 直到2008年,国内关于网瘾的报道非常多,网瘾逐渐演变成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方晓义教授决定开始进行青少年网瘾治疗方案的开发。此前,方晓义教授始终关注与青少年有关的急需解决的社会问题,如在研究青少年吸烟、酗酒的课题上,方晓义花了15年的时间;方晓义还曾研究流动儿童、艾滋致孤儿童的相关问题......这一次,方晓义选择了进行青少年“网瘾”问题的研究和治疗。 经过2年多的开发,关于网瘾的“家庭治疗”方案首次于2010年夏天在包头实施。整个项目干预的过程全部在各个家庭正常的生活状态中进行。方晓义教授认为,如果干预青少年的网瘾行为在封闭状态中进行,即使在短时间内取得很好的效果:如孩子不接触电脑,上网时间为零,但是当他们回到现实生活中后,很难将咨询室的效果带回现实生活中。首次接受“家庭治疗”的17个孩子经干预之后,仅有1人被评估为由网络成瘾倾向,并且这个孩子在上网时间上较干预之前,下降很多。 选择“家庭治疗”方案不仅仅因为该方法的治疗效果在国外被广泛认可,方晓义还认为,在中国文化中,“家庭”代表着集体文化,历来被推崇;在青少年吸烟、酗酒成瘾的问题研究中,及早期接触的青少年网络成瘾的案例中,方晓义发现,父母的态度、行为,父母与孩子的沟通等都对青少年沉迷网络有关系。 反其道而行之,以“网”攻“网” 运用已有的研究成果,方晓义教授带领自己的博士生开发了一套在线专家评估系统,目的是为了使没有机会或者不愿面对面咨询的孩子可以利用网络帮助自己减轻沉迷网络的程度。 听起来似乎有点矛盾,如何利用网络减轻沉迷的程度呢?方晓义表示,在心理学界,有一种治疗方法是反其道而行之,俗话说就是以毒攻毒。在线评估系统激发孩子主动了解自己的现状,设置目标,并达成目标。这与现实生活中,孩子常常被家长强迫参加各类活动完全不同。当孩子自己作决定改变上网行为时,他承担责任的可能性更大,参与度也更高。目前,这套在线系统已邀请60多名学生参与其中,并得到广泛的认可。 “网瘾”——中国的特色问题 曾在海外有过多年工作经历的方晓义表示,事实上,国外的青少年在网上呆的时间并不比中国的孩子少,那么为什么没有引发“中国式”的网瘾焦虑? 方晓义认为,计算机及互联网在海外普及时间更早,上网早已成为孩子生活中的一部分,孩子需要利用网络完成学校的任务。这与国内情况大为不同,国内的孩子只有在完成繁重的学业之后,才有机会上网,上网的内容多用于休闲娱乐。因此,在这种现实情况下,中国孩子的很多心理需求都无法被满足。 方晓义通过研究提出了“网络成瘾心理需求满足的补偿理论”,当孩子们在现实生活中无法满足自身的需求时,他们就会寻求其他的途径,网络是这些途径中的一种。一旦网络满足了孩子们在现实生活中没有得到满足的需要时,比如交到朋友、逃避挫败感、获得成功等等,就会增加孩子们使用网络的可能性,就会增加成瘾的可能性。 在方晓义看来,青少年沉迷网络绝不是单一的问题,他可能与家庭、个体、环境三方面有密切关系。在家庭层面上,父母与孩子的关系不好,造成孩子出现很多心理行为问题,网络成瘾是表现之一,表现为与父母的对立、对抗;在个体层面上,年龄、性别、个性等因素均于网络成瘾的可能性有关;在环境层面上,家庭、学校、社会分别成为可能导致青少年上网成瘾的因素。 心理专家呼吁完善制度保障心理咨询工作 目前,国内外关于“网瘾”的标准始终争论不一。方晓义告诉记者,在美国权威的《精神病诊断手册》(第5版)中,网络成瘾并没有作为主体而是作为附录被纳入。在国内的网瘾专家中,军区总医院教授陶然认定,“网瘾”是一种精神病。但是在心理学界,方晓义并不赞同将网瘾当作一种精神病。 针对媒体上曝光的形形色色的网瘾治疗中心,方晓义表示,每每听到有非专业人士打着心理专家的招牌做相关的咨询治疗工作时,都很痛心。方晓义表示,资质不够的心理咨询中心的存在,不仅降低了社会公众对心理咨询的认可程度,更严重的是,此类机构将严重损害求询者的身心健康。因此,国内一系列从事心理咨询工作的人或机构的资质认定工作迫在眉睫。 方教授认为,国家应该健全心理咨询从业者和心理治疗中心两方面的资质认证和审核标准。例如在美国,婚姻家庭治疗师的规定,即必须在美国婚姻家庭治疗协会(AAMFT)所认可的学习项目中修够足够的课程,此外,还要完成500个小时的咨询实践要求,其中200个小时必须要用来处理与关系有关的问题,还要接受100个小时获得AAMFT认证的督导师的督导。达到这些要求之后方可参加婚姻家庭治疗师的资格考试,获得证书后方可从事这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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