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家长监护工程3月实施 家长可“封号”
发表时间:2011-02-06 作者: 编辑:糖糖 来源:未知
文化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8部门联合印发了《“网络游戏未成年人家长监护工程”实施方案》。决定自今年3月1日起,全国网络游戏行业全面实施“家长监护工程”。
文化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8部门联合印发了《“网络游戏未成年人家长监护工程”实施方案》。决定自今年3月1日起,全国网络游戏行业全面实施“家长监护工程”。
网游家长监护工程3月实施 家长可“封号” 实施方案规定,家长需要了解、引导、控制孩子游戏活动的,只要向网络游戏经营单位提供合法的监护人资质证明、游戏名称账号便可以对孩子的游戏实施一定限制。这些限制措施包括:限制每天或每周玩游戏的时间长度,限制玩游戏的时间段,或者完全禁止。 实施方案要求,网络游戏经营单位要按照家长的要求对未成年人的账号采取限制措施,并持续跟踪观察,及时反馈该账号的活动,为家长提供必要协助,制止或限制未成年人的不当游戏行为。 根据实施方案,各网络游戏经营单位要面向家长建立专门的服务页面,公布专线咨询电话,开通专门受理渠道,介绍受理方式,并指定专门的负责人,培训专门服务人员对“家长监护工程”提供专业咨询解答和服务支持。
网游家长监护工程3月实施 家长可“封号” 以下为通知全文: 文化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关于印发《“网络游戏未成年人家长监护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市发〔201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文明办、教育厅(教委)、通信管理局、公安厅(局)、卫生厅(局)、共青团委、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为加强网络游戏综合治理,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文化部指导下,2010年2月由部分网络游戏经营单位试点启动了“网络游戏未成年人家长监护工程”(以下简称“家长监护工程”)。各经营单位建立“家长监护工程”服务页面,公布专线咨询电话,开通在线受理渠道和其他受理方式,为家长提供管理未成年人游戏行为的具体措施。该工程实施以来,在有效解决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受到社会欢迎。 为进一步扩大“家长监护工程”覆盖面,巩固和深化企业与社会、家长与未成年人的互动机制,文化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经研究决定,自2011年3月1日起在网络游戏行业全面实施“家长监护工程”。现将《“网络游戏未成年人家长监护工程” 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 增进协作,落实“家长监护工程”监管责任 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增进协作,落实“家长监护工程”监管责任,加大网络游戏未成年人保护力度。 文化行政部门要履行网络游戏主管部门职责,加强对网络游戏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其按要求做好实施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核查。 文明办要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活动,扩大工程的社会影响,营造有利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良好社会氛围。 教育、卫生、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互相配合,开展面向未成年人特别是学生、家长的心理健康辅导工作,引导未成年人科学使用互联网,帮助家长通过“家长监护工程”提高网络干预能力,从预防入手控制未成年人不当使用网络。 通信管理部门要配合文化等部门,对有关部门认定为执行“家长监护工程”不力的网站,根据有关部门要求依法进行处理。 公安机关要配合做好监护人与被监护人身份关系的验证工作,确保既解决实际问题,又不损害网络游戏用户的合法权益。 共青团组织要发挥青年志愿者的帮扶作用,加强对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健康上网的指导,结对帮扶有网络沉迷倾向的未成年人。 二、 强化监督,提高“家长监护工程”实施成效 为提高实施成效,文化行政部门将开展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家长监护工程”培训考核;对各网络游戏经营单位的“家长监护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对“家长监护工程”进行监督,继续发挥好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的作用,认真办理家长及用户举报,做到有报必查并及时反馈查处结果。对实施“监护工程”不力并造成恶劣影响的网络游戏经营单位,文化行政部门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依法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1.《“网络游戏未成年人家长监护工程”实施方案》 2.《未成年人健康参与网络游戏提示》 文 化 部 中央文明办 教 育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 安 部 卫 生 部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 二○一一年一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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