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准入门槛高 “网络出租屋”加剧竞争
发表时间:2011-04-14 作者: 编辑:apple 来源:南方都市报
要实现网吧经营领域的公平竞争,最重要的是解除正规网吧佩戴的沉重镣铐,在开办和运营标准上允许其向“网络出租屋”看齐,减免和退还政府多个部门向网吧开办经营者收取的、高于“网络出租屋”的牌照管理费用,鼓励实现合理的低价竞争。
前日,《南方都市报》对“网络出租屋”进行了报道。南都深评版昨日刊发了两篇评论,笔者有一些观点需要补充。 光明新区和宝安区原有黑网吧数千家,公安、文化等主管部门保持高压态势频出重拳打击,穷尽各种执法手段,也未能收到治本成效,反而招致黑网吧遍地开花、报复性反弹。这是因为,深圳原关外公共文化产品供给严重不足,大量青工有稳定旺盛的上网等文化需求。 因 为合法身份的准入门槛等要求太高,许多网吧经营者只能退而求其次开办黑网吧。黑网吧有诸多隐患,其中包括不查验上网客户身份证,而使属地公安机关的治安管 理出现重大缺漏。光明新区推行的“网络出租屋”创新管理模式,主要是为了填补这个缺漏。从光明新区和宝安区推行这套模式的实践来看,前述缺漏被填补,公安 部门强化了治安管理。“网络出租屋”取得暂时合法身份后,不必在上网者最密集的夜间(通宵时段)紧锁房门,可以大方开门营业,这也排除了最显着的消防隐 患。 对于正规网吧开办经营者来说,“网络出租屋”比黑网吧造成了更大的威胁,对正规网吧的上网客户形成强有力的分流。最关键的问题 是,“网络出租屋”形成了有别于现行网吧牌照管理体制的新规则、体制,正规网吧的巨额投入已成致命的沉没成本,并且还需要一如既往维持畸高的运营投入。 “网络出租屋”的获批标准,实际上反证出沿袭至今的现行网吧牌照管理体制、各项软硬件要求、网吧总量布局规划并不合理,换句话说,即便满足治安、消防、纳税和 上网内容控制等监管需要,也完全没有必要像现在这样对网吧经营设置过高、过于苛刻的准入门槛。要实现网吧经营领域的公平竞争,最重要的是解除正规网吧佩戴 的沉重镣铐,在开办和运营标准上允许其向“网络出租屋”看齐,减免和退还政府多个部门向网吧开办经营者收取的、高于“网络出租屋”的牌照管理费用,鼓励实 现合理的低价竞争。□郑渝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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