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网游侵权案牵出“外挂”地下产业链
发表时间:2011-04-27 作者: 来源:新浪
新华调查:揭密网游“私服”“外挂”地下产业链 新华网上海4月26日电 (记者李烁、杨金志) 最近,上海市虹口区、徐汇区公安机关相继侦破重大侵犯网络游戏着作权案件,共抓获14名犯罪嫌疑人,关闭侵权网站及链接地址百余个,涉案金额达数百万元。一条利润丰厚的网游“私服”“外挂”地下产业链浮出水面。 记者调查发现,当前网游侵权案件大多为跨地域、跨时空运作,甚至出现公司化、境外化趋势,各种侵权行为交织,违法成本过低,严重影响了网游业的健康发展。专家认为,当前亟待加快完善法律法规,加大发现和打击力度。 重案曝光:虚拟世界“捣鬼”,现实世界敛财 今年2月初,上海虹口警方陆续接到网游玩家的举报,称在网络游戏《征途》的某个网站上打游戏时,按照网站指定的方式付款后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游戏装备,损失从几十元到上千元不等。警方接报后立即展开侦查,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焦某、陈某三人,查封境外服务器端9处,关闭“私服”游戏网站及链接地址百余个。 原来,网友举报的《征途》游戏网站并非官网授权,而是通常所称的“私服”,即未经版权拥有者授权,非法获得服务器端安装程序之后设立的网络服务器,本质上属于网络盗版。据犯罪嫌疑人王某交代,他因沉溺于网络游戏而日常开销较大,于是打起了架设私服网站“不仅能打网游还能赚钱”的主意,至案发之日已经获利数十万元。犯罪嫌疑人焦某、陈某则通过转租王某的服务器,开设了非官网授权的游戏网站,并向玩家出售游戏装备。 无独有偶,上海徐汇区警方近期侦破一起重大网游“外挂”侵权案件,经过缜密侦查、长途奔袭,在重庆、四川、云南等地抓获余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 据初步侦查,2010年7月,余某以重庆大猫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针对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运营的《龙之谷》游戏开发了“外挂”程序。该“外挂”程序通过对游戏通讯协议分析破解,具有大量生产网络游戏金币的功能。为减小风险并获得更大利润,余某组建起加盟体系,吸收多名加盟商使用“外挂”程序加速生产游戏金币,通过“加盟、生产、回收、销售”的方式,非法牟利500余万元人民币。 余某交代,相比于运营商的客户端,他所模拟开发的外挂软件可以大大增强玩家的“火力”,成为作弊工具。“一般来说,一台电脑只能登陆一个账号,但我们这个客户端可以同时登录40到50个账号进行游戏,如此一来,同一台电脑单位时间内获取的游戏金币数量就可成倍放大,获取金币的速度也会加快。”就这样,在外挂神奇“魔法”的诱饵下,不少分散在全国各地的游戏玩家成了外挂的忠实消费者。 办案人员表示,“外挂”程序通过截取、修改游戏服务器数据,赋予玩家超过游戏正常范围的能力,严重破坏了游戏的平衡性与公平性。 手法“跨地域、跨时空” 运作“公司化、境外化” 警方办案人员告诉记者,由于“私服”“外挂”客户群巨大,利润丰厚,目前已形成较为完整的地下产业链,犯罪嫌疑人跨地域、跨时空作案,成立公司进行规模化操作,甚至租用境外服务器。 形成较为完整的地下产业链。记者调查发现,目前QQ群,淘宝网上各类“私服”网游专业服务已并不鲜见,从代理租赁境外服务器、出租游戏服务端、维护游戏服务端到设置游戏积点兑换平台等一应俱全,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在虹口警方侦破的“私服”案中,犯罪嫌疑人陈某和焦某便是通过这样的“地下渠道”租用王某的服务器,从而私设《征途》游戏给网民玩,来非法获取钱财。 跨地域、跨时空犯罪,不惜租用境外服务器。“由于对境内服务器的监管越来越严格,现在租用境外服务器成了架设私服的新趋势。”办案人员告诉记者,犯罪嫌疑人王某租用的九台服务器都来自美国,给监管和打击带来严重阻碍。同时,租用境外服务器的利润“剪刀差”也十分丰厚,成为其泛滥的原因之一。犯罪嫌疑人王某供述说:“每台境外服务器月租金139美元,而在一台服务器上可分隔成多个服务端,一个服务端每月租金为2000元人民币,一个月纯收入就可以高达2万元。” 自立门户,成立公司,实行规模化运作。记者调查发现,不少网游侵权犯罪嫌疑人并非“单兵作战”,而是成立公司,下设市场部、开发部、行政部等部门组建“集团军作战”,甚至在全国各地发展加盟商,扩大“势力版图”。犯罪嫌疑人余某供述说:“做出外挂后,根本就来不及生产足够多的虚拟货币投放到市场,我就发出加盟邀请,雇人来做。他们虚拟货币生产完后,返回给我们大猫公司,再由我们统一转售给淘宝网等网站,通过网站出售给网民获利。” 多种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相互交叉。在徐汇警方侦破的“外挂”案中,既存在非法运营外挂软件,又有外挂软件孵化虚拟货币行为,还有加盟生产虚拟货币的工作室,多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活动相互交叉,头绪复杂。警方预计,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网游侵权犯罪将呈现出更多新苗头、新动向。 加大立法和打击力度 别让侵权毁了网游业 专家认为,一些游戏公司投入重金研发本土特色的网络游戏,从研发到推广投入费用高达上亿元人民币,而“外挂”“私服”开设者仅投入数千元甚至更少的资金,采取低价的方式来吸引游戏玩家,给权利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必须加大打击力度。他们表示,当前打击网游侵权还需健全法律法规、降低取证成本、严格行业自律。 首先,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够健全。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知识产权专家王迁说,就“外挂”而言,尽管“外挂”程序破解了网游公司的技术措施,但因并不直接复制服务器端程序,也难以适用着作权法,在追究法律责任时存在争议。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外挂程序一般以“非法经营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等罪名论处,违法成本较低,也难以形成法律威慑力。 王迁建议,应加快我国网游立法步伐,健全外挂问题的法律规范机制。在目前国家的法律法规制体系中,应根据实际需要,在立法的过程中加强对虚拟世界的法律规范。 第二,取证难。上海市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专业委员会主任商建刚认为,打击“外挂”“私服”等网络侵权行为,取证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难题。“用户是虚拟的,服务器是海外的,被侵害者往往无法通过自己的力量获取侵权者具体的服务器、IP地址等信息,也就难以找到具体的侵权人。对公安机关来说,搜集电子证据也是一大难点。” 商建刚建议,应尽快提高电子取证的侦查技术,加大对侵权者的民事责任追究,提高违法成本。“在一些国家,只要原告提供侵权人所在的页面信息就可以提起诉讼,法院会通过电信机构、网络服务提供商等查证侵权者的具体信息,为当事人提供诉讼便利。” 第三,一些网游公司暗中纵容甚至鼓励。办案人员告诉记者,大型网游公司对自主开发的网络游戏维权意识较高,但一些小型网游公司或游戏代理商对私服、外挂的态度是“无所谓”甚至“欢迎”。“对有些网游公司来说,私服、外挂成了他们的免费广告,带来提高人气、培养潜在消费者的好处,对侵权行为有时候也是听之任之。” 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主任游闽键认为,网游公司应加强自身维权意识、自律意识以及行业同盟意识。在网络监管方面,应与公安部门、电信部门等建立一个统一的协调机制,加强整合协作,以避免“管理虚空”,监管不到位。尤其应提高维权意识,加强对游戏玩家和自身权益的法律保护。 [编辑:appl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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