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19岁男生沉迷网游 现实演绎残忍杀人
发表时间:2011-09-27 作者:未知 来源:互联网|
网络暴力真实上演 三名中学生如何与两名成年人凑到了一起,精心策划并实施了一起杀人命案? “我们主要通过网上认识的”杀人疑犯崔某落网后向警方交代说,他们5人分别来自山东、安徽、陕西及辽宁等地。办案人员根据崔某指认前往各地,将其他4名犯罪嫌疑人悉数捉拿归案。 警方透露,目前涉案人员已全部归案,择日将提请检察机关公诉。 根据警方调查,今年2月,沈峻通过互联网认识了“杀手兵团”组织的一名杜姓中介人,提出杀人要求,原因是陈翠如“把他害苦了,要把这个人做掉”。双方讨价还价,最终以15万元成交。 通过一个QQ群,杜某搭识了网友高某和牟某,三人一起策划了作案过程。 “石头(杜某)跟我说做掉这个人,到衡水路那里去看了地形。”牟某后来交代说。但随后,考虑到自我的安全问题,上述三人均不愿意自己动手,而是又找到了另外一名网友费某。 “我说我做不下来,我根本不会。我就在那个群里面说,上海有个5万元的单子谁要去做?”费某在自己的“杀手群”里这样说。 不久,沉迷于网络暴力的19岁高二男生崔某找到费某,表示愿意接单杀人。随后,崔某拿到杜某等人先期汇来的400元路费后,瞒着家人来到上海,与杜某等四人会合。几人最终商定,由崔某充当杀手,其他人在背后协助。 8月26日晚,按照事先制订的计划,崔某在被害人陈翠如下班之前进入其租住的小区,蹲守在陈住处的楼道内,待其回家开门时,实施了作案。事后,他将作案时穿的黑外套丢弃在绿地广场的垃圾桶内,连夜坐车回到了山东老家。 “崔某常常幻想做些所谓惊天动地的事情。当费某告诉崔某真的有一个杀人任务时,他毫不犹豫地答应了。”虹口区公安分局刑侦支队重案队队长蒋志巍说,“他们在网上讨论的时候好像有那么一句话,说如果你这次做成了之后可以积累经验值。” “他应该是把虚拟的东西和现实的东西搞混了。” 网络暴力成为青少年犯罪新根源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青少年犯罪与少年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皮艺军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当今社会存在的严重功利性,以及未成人不断寻求刺激的心理,成为引发本案的重要诱因。尤其需要警惕的是,网络暴力正逐步成为青少年犯罪的新根源。 社会功利性充满诱惑 在皮艺军看来,当下中国社会发展迅猛,功利性急剧增强,“已经逐渐渗透进未成人群体,他们不能像成年人一样有效地分析并抵触这种不良影响。” 功利性对于未成年人,简单来说就是对于物质需求的满足。“他们买的衣服、戴的手表,甚至是上网聊天、打游戏,都需要物质、金钱来满足。但有些人的家境并不好,难以满足他们的需求,这就会诱使他们进行犯罪。” 高二学生崔某涉嫌杀人,实际上就是因为其追求网络游戏中的虚拟经验值,而产生的一种青少年犯罪的病态心理。“他沉迷于网络游戏,导致其对经验值有功利性。比如大家都会对比相互的经验值,最终就酿成了大祸。” 追求刺激付诸现实 对于疑凶的犯罪心理分析,皮艺军认为,大多数青少年犯罪都存在一种追求刺激的心理病态。 “这种追求刺激是不计后果的”他讲到,青少年并没有成年人那样的成熟心理,对于事件的后果,是难以预料的。 从本案分析,这几个犯罪嫌疑人都是在互联网上相识的,对于杀人这件事,大家更多的是一种寻求刺激的心理。他们策划并行凶,主要是因为沉醉于网络暴力游戏,这样的游戏会从心理上不断地刺激青少年。 “他们在网络中寻求一种刺激快感,便有可能想把这种快感变到现实中来,这就酿成了犯罪的后果。” 网络暴力成为犯罪新根源 “从目前青少年犯罪的情况来看,网络正成为犯罪的新根源地。”皮艺军不无忧虑地说。 他表示,年轻人上网已经成为一种大势所趋,青少年更容易接受新事物,他们对于网络的渴望,比成年人更强烈一些。但青少年在网络中又不像成年人那样,会对陌生人和事物有所警觉和抵触,“主要是因为青少年接受新事物、新朋友的速度要比成年人快,但他们又缺乏警戒心理。” “正是缺乏警戒心理,才使得青少年犯罪率有所增加。”皮说。青少年犯罪的模仿力,正从以往的电视和书籍中,渐渐转移到网络,“网络上的东西比较多,青少年并没有甄别能力,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坏的,对于已经沉迷于网络的他们,是不能有效区分的。” [编辑:明白夏季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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