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少年连环抢劫 抢得68元后回网吧玩游戏
发表时间:2012-03-11 作者:未知 来源:潇湘晨报
在14岁的儿子周亮(化名)被警方带走后,周武(化名)辗转难眠了几个晚上。半年多来,这个父亲一直在努力帮儿子戒网瘾,但他没想到,还没等到有所收效,儿子已经出事了。 3月1日、2日晚上,西二环和岳麓大道交会处,周亮相继抢劫了两名女市民。他说,抢劫原因很简单,没钱上网了。就是这抢来的68元上网费,让他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一个本该在校园享受青春的花季少年,为何会染上网瘾进而走上这样一条道路?也许,从这个少年曾留守农村的成长经历中,我们可以找出一些似曾相识的原因。 成长轨迹 2010年8月湘阴 父母离开老家,留下他与奶奶生活 从小学一年级到六年级,周亮基本都是和父母生活在湘阴乡下。那时的周亮乖巧听话,成绩中等偏上。 在周武看来,儿子发生变化的转折点是2010年8月。当时,周武和妻子离开湘阴,到长沙岳麓区某工地承包食堂,将孩子交给74岁的母亲照顾。正是从那时起,周亮染上网瘾,此后欲罢不能。 湘阴乡下的网吧很多,对未成年人上网没有限制,周亮常常背着奶奶去上网。奶奶给周亮的零花钱有限,周亮便把吃早餐的钱省下来上网,甚至还谎称学校要交各种费用向奶奶要钱。为了上网,周亮慢慢发展到缺课、逃学,老师为此不得不给周武打电话反映情况。周武很着急,回家对当地的网吧老板发过脾气,责怪对方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网吧。骂完老板后,周武又对儿子一番苦口婆心:“要你读书,不是让你考北大清华,这是为了你自己,不要书到用时方恨少。”周亮嘴上回答“好”。而当周武离开湘阴,他依旧我行我素,奶奶拿他也没有办法。 2011年9月长沙 辍学来到父母身边,网瘾却已戒不掉 初二下学期以后,周亮不再去学校。他对周武说:“爸,我不想上学了。”周武不同意,替他交了初三上学期的学费,但周亮坚决不肯去学校。无奈之下,周武只好让儿子跟自己到长沙,将其安排在一个朋友的饭店学厨艺。 虽然与父母一起生活,周亮仍时常去网吧。有一次,周武去超市买东西,老板说周亮代他在店里拿过三包芙蓉王。周武很吃惊,自己哪里舍得抽芙蓉王?他立即猜到,肯定是儿子拿去卖钱上网了。周武生气地去了网吧,果然找到了儿子。周亮却哀求他:“爸,打完30关我就回,已打到17关了。” 还有一次,饭店老板打电话给周武,说周亮彻夜未归。周武和妻子放下手头的活,从河西找到河东,找了一百多家网吧,最后在市青少年宫附近的一家网吧找到了周亮。周武至今仍记得儿子当时的样子:“双眼浮肿,眼睛里充满了血丝,电脑旁放着一次性饭盒和一瓶矿泉水。”周武黑着脸丢下一句:“下机!”周亮这才战战兢兢又很不情愿地离开了网吧。 事后,周武和儿子进行过一番推心置腹的交谈。他试图劝周亮不要沉迷网络:“你上网爸也不反对,你可以和朋友聊聊天,查查资料,但是你别玩游戏了好吗?”周亮只是沉默。周武不知道,这么多年儿子玩的是同一款游戏,他已像染上毒瘾般难以自制。 2012年3月1日、2日岳麓区武弓山 “我说我坐过牢,港片里有很多这样的镜头” 辍学前,周亮的成绩在班上排倒数,语文和数学加起来也只有几十分。他不爱做作业,经常逃课,为此经常被老师批评。即便是在看守所内,他仍然坚持自己的看法:“我没想过要把成绩搞上去,读书没用喽。” 在饭店上班的第一个月,周亮拿到了1500元工资,他用600元买CF游戏道具和装备。今年初,周亮去饭店报到,老板发了120元的红包给他,他也全部用来充会员卡。 在3月1日前,周亮为了玩这款CF游戏,已两天两夜没回家。3月1日晚,在用光会员卡里的钱后,他在网吧附近的武弓山徘徊了一个小时,终于决定去抢劫。“那里离网吧近,我去碰运气,碰不到就算了。” 第一次抢得50元后,他返回网吧继续上网。由于首次得手顺利,在钱用完后的第二天晚上,他没多想,再次在武弓山抢了18元,并再次返回网吧。3月3日,他第三次来到武弓山附近,被岳麓巡警大队民警抓获。 在此之前,周亮并没有任何作案经历。对于当晚的作案手法,周亮说,“都是在电视里学来的,香港片里面很多这样的镜头,我吓唬她们说我是坐过牢的,她们就害怕了。” 对话少年 “我马上就升‘大校’了,可惜这里玩不了游戏” 3月6日下午,长沙市看守所。铁门“哐当”一声打开,一脸稚气的周亮出现在记者眼前。 “在里面过得好吗?”民警和他打招呼。看到熟悉的民警,周亮的脸上露出笑容:“还可以,里面有吃有住,就是不自由。”在得知记者的来意后,周亮变得腼腆起来,并用手遮住了脸庞。当记者表示不会拍照时,他用手托腮,和记者聊了起来。 “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进来吗?”“知道啊,抢劫。”“你不知道抢劫是犯罪吗?”“知道啊,但我没想到会被抓。”周亮的回答非常干脆,脸上的孩子气一览无余。 由于是未成年人,周亮一直都是借用他人的身份证办理会员卡上网。对于他来说,上网的最大乐趣就是打游戏,最常打的游戏便是CF(一款网络对战游戏)。游戏是个让周亮兴奋的话题,聊到这些,他一改之前的沉闷,脸上突然洋溢起光彩来。“我现在的级别是上校,马上就升大校了,可惜现在这里玩不了游戏。”为什么这么喜欢这个游戏?周亮沉思了片刻,说:“真实,团队合作。” 父亲心声 “耽误了孩子,是一辈子的遗憾” “他还是个小孩,看动画片都会开心地咯咯笑,没有什么坏心眼,就是喜欢上网。”3月7日下午,周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极力克制着自己的情绪。 为了给周亮戒除网瘾,周武不给他上网的钱。有空时,他还会带周亮到各处工地上去,让他知道在外赚钱是多么不易。知道周亮喜欢历史,周武还给他借来《上下五千年》,期望周亮能回心转意,再回学校念书,但这些努力收效甚微。而让周武万万没想到的是,为了几十元上网费,周亮竟然去抢劫。 为了避免让周亮的弟弟妹妹重蹈覆辙,周武决定在近期关了麻将馆,和妻子回乡下陪在孩子身边。“我也希望社会能给我儿子一个改过的机会。”说到这里,周武眼睛红了,别过头去擦眼泪。他想劝告天下父母,工作之外一定要多关注孩子,事业再成功,孩子耽误了,就是一辈子的遗憾。 专家观点 压力之下,网瘾少年逃避现实的欲望更强烈 在青少年戒除网瘾方面,长沙民政学院社会工作学院教授史铁尔已关注多年,并于8年前成立了“戒除网瘾志愿者工作室”。史铁尔表示,孩子上网成瘾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如家庭关系和氛围、学校的应试教育压力、社会对青少年的影响等。在各种压力和作用下,网瘾少年逃避现实的欲望更加强烈。 他建议,父母教育孩子的方式要转变,最好不要过分责备孩子,而是和他进行对等的交流,尽量少些责骂、多些夸奖,帮助孩子树立足够的信心。对于网络依赖性较强的,家长可以转移其注意力,比如学习进步就给予适当奖励。史铁尔表示,家长如果遇到这类问题,可拨打“戒除网瘾志愿者工作室”电话0731-82625165进行免费咨询。 【律师说法】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董事兼副主任甘元春表示,《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抢劫罪的量刑基准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但在追究刑事责任时,应当对未成年人从轻或减轻量刑。 [编辑:明白夏季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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