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交易不再无法可依 网络商品交易管理办法颁布
发表时间:2010-06-02 作者: 编辑:日月 来源:未知
6月2日,在经过了一个多月的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之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正式公布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以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而游戏虚拟物品交
6月2日,在经过了一个多月的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之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正式公布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以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而游戏虚拟物品交易作为网络商品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将不再无法可依。 网络商品交易管理办法颁布 网络交易将有法可依
《暂行办法》分为6章、44条,对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的义务、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的义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等进行了规定。该办法将于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一、虚拟物品未定性 网络交易新规先行 2009年6月,文化部、商务部发布《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对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与游戏内的虚拟道具从管理实践出发做了区分,所定义的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不涉及网络游戏内的虚拟道具,但对于游戏内道具的管理预留了接口。庹祖海认为,随着问题的严重和监管能力提高,关于游戏内虚拟物品的监管规则必须出台。 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庹祖海 此前,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庹祖海也表示,游戏公司滥发虚拟物品导致玩家虚拟物品大幅贬值,玩家的时间和金钱遭到损害,虚拟物品丢失难以查证、虚拟物品最终用途无法确定等问题越来越引起广大玩家的关注,玩家维权意识正在觉醒。我国立法机构也已经对此进行研究。如果国家一旦明确虚拟物品的法律性质,虚拟物品的归属权划分将使游戏公司与玩家的权利责任关系发生重大调整,甚至颠覆整个游戏的商业模式,这对网络游戏行业将是一个极大的挑战。 就目前来说,尽管对于虚拟物品的归属权还未有明确的定性,但是网上交易的监管空白已经首先被填补,这对于整个行业来说无疑是利好消息。新规将有助于规范和引导网游市场的第三方平台上的交易行为,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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