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 艺术 品味 电子游戏理当属于艺术
发表时间:2012-01-28 作者:未知 来源:互联网
近些年游戏产业迅猛发展,成为文化产业经济领域不可忽视的事实现象。游戏产业发展的现实状况,迫使我们深入思考,游戏是什么?游戏有什么作用?游戏属不属于艺术范畴?游戏应该为人们提供什么样的娱乐? (一) 上世纪三十年代,老一辈学者朱光潜先生,在《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一文中,提出“艺术的雏形就是游戏”。换言之,游戏是艺术的雏形。因为游戏中含有欣赏与创造的心理活动。所剖析之实例,即是“儿童骑马”游戏。 欣赏和创造都是根据想象和情感,见出一种意境,造出一种形象。但是,欣赏见出的意境,必须外射出来,创造成为具体的作品。这种外射并非易事,要有相当的天分和能力。 说“艺术的雏形就是游戏”。这是因为游戏像艺术一样,都是把所欣赏的意象客观化,使其成为一个具体的情境;都是带有移情作用的“想当然耳”之勾当,把死板的宇宙看成活跃的生灵;都是在现实世界外,另造一个理想世界来安慰情感。 朱先生谈论的是传统游戏,我们现在讨论的是现代的电子游戏。传统游戏与艺术的这些类似点,在现代的电子游戏中不仅完全存在,而且被电子游戏充分地发扬光大了。电子游戏中所创造的意境,所营造的虚拟世界,人物和场景如此逼真,与现实世界几乎没有差别。玩家可以随时随地随心所欲地移情,多方位全过程地体验虚拟人生。如今的电子游戏与传统的游戏,就所营造的意境而言,真是天壤之别、无法相比。 朱先生又说“游戏只是艺术的雏形,而不就是艺术”。这是因为传统游戏与艺术还存在着一些重要的相异之点。艺术带有社会性,要把意象情景传达于天下后世,就必须有作品表达他的情思,便不得不研究所需的技巧。传统游戏不带有社会性,只顾把欣赏的意像“表现”出来,只图自己高兴,不必博得旁观者的赞赏,更不必有作品,对所需媒介也不必认真选择。骑马时竹帚或板凳均可,只要他自己认为那是马便行了。 “艺术虽伏根于游戏本能”。但因为艺术带有社会性,而传统游戏不带有社会性。故“艺术在游戏前面走得很远,令游戏望尘莫及了”。 时代飞速发展变化。近代的微电子科技,在电脑和通讯两个方面齐头并进,导致了互联网络的产生,推动传统的游戏演变为现代的电子游戏,并已快步赶上了艺术,游戏与艺术的那些异点,如今已不复存在。游戏不但进入到艺术行列之中,而且成为当代大众艺术的前沿。游戏使艺术的领域更加扩大,让人们欣赏与创造的审美生活更为丰富多彩。 (二) 欲说游戏是艺术,游戏已进入艺术的范畴,那要问什么是艺术? 艺术是个发展的宽泛的概念,至今没有一个不变的被大多数人认同的定义。在此,笔者认同叶朗先生关于艺术的一些认知和观点。 回顾艺术发展史不难发现,对艺术还存在有几点共同认识:艺术只有作为艺术品才能存在,而艺术品一定要有个物质载体,故艺术是人工品;艺术品是艺术家依靠技能创作或生产出来的,即庄子曰:“能有所艺者,技也”;艺术品满足人的审美观赏之精神需求。 根据对艺术的这些认识,衡量和分析现代的游戏。游戏是电子软件造成的,游戏的物质载体是电子软件;电子软件依靠软件技术包括视听多媒体技术等制作而成;电子游戏为满足人们的休闲娱乐需求而研发制作。由此三点说,游戏符合目前关于艺术的共同认识。 这似乎还不够准确和深刻,应该从艺术的本体来考查,游戏是不是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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