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玩游戏输钱抢劫杀人 一审获死刑
发表时间:2012-04-05 作者:未知 来源:北京晚报
36岁的刘春雨因在电子游戏厅输了6万多元,便心生抢劫的歹念。他先是向女客户朱某借钱,在遭到拒绝后持刀杀死朱某,并抢走1290元。记者今天获悉,刘春雨被北京市一中院一审判处死刑。 据北京市一分检指控,2011年8月19日11时,刘春雨携带尖刀窜至房山区拱辰街道附近一小区,进入被害人朱某住处实施抢劫。在遭到朱某反抗后,刘春雨持刀扎死朱某。刘春雨从现场掠走朱某钱包一个,内有现金及购物打折卡数张,所抢赃款赃物价值合计1290余元。 据刘春雨交代说,案发前两个月,他在电子游戏厅里输了6万多元,便产生了抢劫朱某的想法。刘春雨曾帮姐姐给朱某送过两次胶原蛋白,他认为买这种保健品的人一定有钱。2011年8月19日上午,刘春雨从女友杨某的店里拿了把匕首,然后骑摩托车去了朱某家。在敲门时,刘春雨说前两天送胶原蛋白时好像把发票忘在她家了,朱某就打开门让刘春雨自己去找。刘春雨假装看了看放胶原蛋白的纸袋,说没有发票,又借她家厕所用了一下。在准备出门时,刘春雨开口向朱某借钱。朱某没有同意,并打开门让刘春雨出去。于是,刘春雨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刀威胁她,朱某大喊救命并想往外跑。刘春雨抓住朱某的胳膊,持刀刺了她肚子一下,再把她往回拽。眼见朱某倒在血泊中,刘春雨拿着被害人的钱包,匆匆逃离现场。 事发当晚11时许,房山刑警就怀疑是刘春雨作案,并打电话让其过去协助调查。刘春雨知道自己被发现了,就回住处拿了些衣服,然后逃跑,但他在杜家坎就被抓获。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刘春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刘春雨入户抢劫并致一人死亡,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惩处。刘春雨归案后虽能如实供述其所犯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但鉴于其犯罪情节极其严重,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最终,一中院一审判处刘春雨死刑。 [编辑:明白夏季后] |
本资讯及文章仅代表发表厂商或作者观点,不代表叶子猪本身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