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意见》到《办法》看网游监管的发展
发表时间:2010-06-23 作者: 编辑:日月 来源:未知
6月22日,文化部正式对外公布《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
6月22日,文化部正式对外公布《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该办法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针对网游监管法规级别的制度。文化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欧阳坚称,立法立规是管理的基础。 我国首部针对网游监管法规级别的制度《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 此次出台的《暂行办法》,主要对网络游戏的主体准入和内容管理进一步明确,对网络游戏的虚拟货币、运营规范、研发引导、消费者权益保障等方面进行规定,为进一步深化和细化网络游戏管理提供法律保障。 一、温故:2005年文化部发布《关于网络游戏发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见》 实际上,早在2005年7月12日,文化部就曾联合信息产业部公布了一份名为《关于网络游戏发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见》的网游监管文件(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若干意见》从我国网络游戏市场的现状和发展目标 、支持网络游戏产业健康发展 、规范网络游戏市场秩序、三个方面提出了13条的意见。加大网络游戏管理力度、规范网络文化市场经营行为,提高我国网络游戏原创水平,促进网络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 文中指出,就目前来说我国网游产业取得了快速的发展,但是也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还比较严重,这些问题严重损害了我国网络游戏市场的健康发展。主要表现为: 1、网络游戏产品中存在淫秽、色情、赌博、暴力、迷信、非法交易敛财以及危害国家安全等违法和不健康内容。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民族原创网络游戏产品未能主导市场。 3、经营模式雷同,产品类型单调,以打斗和练级为主的游戏产品占据了较大的市场份额。4、“私服”、“外挂”等侵犯知识产权、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突出。 5、诱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影响缺乏自制能力的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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